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校纪委现将省教育纪工委《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执行。
一、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1、治理的对象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重点纠正查处以下7种行为:1.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2.转贷牟利。以牟取利差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3.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4.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5.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6.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7.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二、几点说明
1、《通知》中所指公职人员是指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
2、我校所有在编在职的教职员工都要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请自行从附件中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收齐汇总后,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排查核实情况汇总表》,在6月19日下午16:00前报纪委办公室。
3、本次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将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之一,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纪委办公室
20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