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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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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在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

三、对领导干部和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遵守党纪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依据权限和有关规定对本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于重大或较复杂的案件向校党委和省纪委监委报告。

六、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七、接待和处理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