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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之法 惟清慎勤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21-03-24   点击量: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

——《官箴》(南宋·吕本中)

■译文

当官的法则只有三点:清廉、慎重、勤勉。做到这三点,就可以保住官位俸禄,远离耻辱,得到上司的赏识,下属的拥戴。但是有些当官的人,面对钱财,处理事务时,不能克制自己的私欲,常常自以为不会败露出来。心存这种侥幸念头,就会什么事也敢去做。常常到了败露的地步还不能约束自己,不知收敛,因此明正心志,处理事务,从一开始就要自励自警,这是不能不注意的。

■解读

这段话选自南宋吕本中所著的《官箴》。吕本中认为当官的法则,只有清、慎、勤三条,既要“清”,又要“慎”,更要“勤”,三者缺一不可。他的观点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清正廉洁、慎言慎行、勤勉务实,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悉数被查处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在“清、慎、勤”上出了问题。须知“能否干干净净干事,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经常面临的重大考验”,这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古人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领导干部要做到这三个字,根本上说还是要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培养树立信仰意识、公仆意识、自省意识、法治意识。“清”,就是不贪图钱财,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不贪污腐败。“慎”,就是心存敬畏,严守党纪国法;谨小慎微,善于识别“围猎者”,时刻提防别有用心者,不断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勤”,就是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雷文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