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我省将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据了解,今年专项整治将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对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和领导干部执行《陕西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事项的规定》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项目按照一定比例倒查,对2020年以来的项目全部排查,认真查找纠正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实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对将要立项或开工的项目,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发提醒监督函等方式提前警示,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规插手干预。
据悉,我省将严肃查处重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产开发中的腐败问题,“问题项目”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围猎”、行贿领导干部行为。聚焦“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查处在移民搬迁、土地征收、基础设施建设环节插手干预问题;紧盯十四运会场馆建设、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城市景观提升等环节,查处违法违规确定承包商、供货商、服务商,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紧盯用地审批、设计施工、配套设施建设等环节,查处利用职权帮助牟利资本囤地圈地、改变建设规划,违规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违规要求建设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等行为;紧盯矿产资源整合、探矿权协议出让、矿产企业审批监管等环节,查处利用职权为企业和个人在矿权取得、事项审批、规避监管中提供方便谋取私利等行为;紧盯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及烂尾工程等,查处随意扩大项目规模、增加项目预算导致工程项目造价虚高,或者伙同他人私吞抽取项目资金导致项目烂尾等行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查处。坚持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依法收缴行贿人获取的不法权益。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精准用力,加强组织领导和贯通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预报告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共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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