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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5   点击量:

为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实现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纪检监察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范围

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二、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周五上午9点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时间自行掌握。

三、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

(二)党纪法规: 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熟读细研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据的规则规定。

(三)业务知识: 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定、政策文件、监督执纪、信访处理、审查调查、工作调研、档案管理等知识。

四、学习形式

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一)集体学习。集体学习要注重计划性,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每周五上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日,采取机关领导干部领学、集体讨论等方式展开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交叉进行。

(二)个人自学。个人自学要注重连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岗位职责,明确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要积极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广泛搜集学习材料,充分运用校纪委网站“学思践悟”“政策法规”“廉政文化”等专栏资源及微博、微信、报刊、杂志等媒介,加强自我学习。

(三)专家辅导。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专题辅导报告,交流经验、互动研讨,为纪检监察干部解疑释惑。

(四)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校内集中培训,分批次组织人员外出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班等。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政治理论及相关党内法规学习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学习及纪检监察相关法规由纪委综合室组织实施。

(二)要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三)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建立学习考勤簿,有特殊情况缺席的,需事先向委领导请假,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四)要备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心得体会。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理论文章或经验总结。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