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原二级调研员黄文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文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工作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文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文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